长春交警就尾号限行是否实施管理征求意见

很多长春朋友反映,现在还有没有限号,限号的点段有没有变化,早在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间,长春市公安局先后发布三期通告,共设置了4个尾号限行路段进行尾号限行管理,大大减轻了长春市主城区的交通压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但是现在快速路,还有两横三纵都投入使用了,道路已发生了变化,以前的尾号限行还有没有必要实施管理。近日,长春市交警支队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和媒体记者召开新闻通报会,就目前长春市区现行的尾号限行点段是否实施管理,向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其实一直有不少朋友,对于限行是不太清楚的,导致了一些扣分等小问题,您觉得长春市区现行的尾号限行点段是否实施管理,管理措施是否需要调整完善?限行时间是否需要调整?限行路段是否需要改变或增加?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建议。

商标名可以同外国国名的旧称相同或者近似吗?

商标起名其实是很麻烦的事情,现在新的商标审查通过后,对商标的专业性又提出了新的高度,商标的文字构成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的,判定为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商标的文字与外国国家名称近似或者含有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的,判定为与外国国家名称近似。如大韩等等。

但商标同外国国名的旧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是可以注册成商标的。比如美国过去叫花旗,那么一个新的花旗的服装商标是可以注册的。但是特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予以驳回。比如花旗就不能用于人参商标。因为花旗人参很有名的,容易误认。比如暹罗是泰国的旧称,那么你注册个暹罗大米,因为有可能误认,所以就批不下来了。另

外商标的文字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文国名简称组合而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可以除外,如中泰用于铁锤,中法用于照明器就是个例外。

商标买卖由专人来处理比较好

选择很重要,特别是在有多个选择的时候,人会花眼的,这个时候,让专人来处理,就显得有优势了。现在各行业分工是越来越细了,比如说汽车上的电子元件,不同的车型就有不同的规格,比如要换个元件,如果车主自己来维修的话,有可能就会很麻烦。甚至把车子搞坏。

商标也是这样,如果要买一个商标,本身又对商标不懂的话,那么可能就会误事,比如,有人想买个药品方面的商标,结果发现一个商标名很好,买过来后,却发现是第9类商标,那么,这个钱就白费了,因为第9类商标不能用在药品上。并且商标还有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原则,那么买一个商标,转让过来珍藏起来的话,就有可能使商标无效。

还有就是商标法有70多条,如果自己花时间去学习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个时间也要成本。就象用软件一样,自己花半年时间学个编程,也可以写软件,但是很多人会直接去找,而不愿花时间学习,因为时间也要成本。

具体到商标买卖,选择一家有经验的代理公司,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商标买卖有必要吗

一件商品,如果可以无限制的用下去,寿命起过N年的话,甚至可以超过百年的话,那么这样的商品,必然是价值很好的,如果一件商品,可以使用几百年,买卖就非常有价值了。商标就是这样的商品,在国外,很多商标是有百年的历史了,这些商标,与收藏品不同,因为这个还有实际的使用价值,可以直接作用于商品中。

一般的商品,用了就会有损耗,但是商标不同,越使用,价值越高,因为知道的人越多嘛,这样价值必然高,另外呢,中国的商标,10年续展一次就行了,这个商标基本就可以无限制的使用。这点与其它实物商品是不一样的。当然,续展是要交费用的,但这个费用并不高。

如果看中一个好商标,自己又有营业执照的话,转让一下是不错的,因为好标不常有,当然,如果自己转让过来之后,不使用的话,那就没有太大的必要。并且商标有一个撤销三年连续不使用的规矩,所以不用的话,没必要做这个买卖,商标的价值主要还是在使用中体现出来。

 

商标买卖交易原则

商标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说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你有一件好商标,人家相中了,人家买过去,只要双方愿意,别人是无话可说的,但是商标又不同于其它有形的商品,因为商标的凭证本身就是一纸文书,有点类似契约。那么商标的买卖,就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是要备案,对的,其它商品,买卖双方就行了,但是商标不行,商标的买卖必须得到商标局的备案,才有效力,不然到时就说不清楚。商标转让,只有收到商标转让核准之后,才会生效。

其次呢,是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到商标局去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只要能完成这个步骤就行了,但是由于商标是有商标法管理的,所以,如果有第三方参与进来的话,就多了保障,在交易过程中,如果有商标转让的公证的话,可能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问题!

商标买卖也要遵守商标法里面的诚实信用原则。

长春女孩注册“毕福剑”为商标

毕福剑中国著名主持人,前不久,听说一位长春女孩注册毕福剑为同音字商标。
这位高小姐非常喜欢毕福剑的节目,后来得知许多商标是那热门命名,大家都知道的“乔丹”,还有“大掌门”“老鼠爱大米”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商标与他人的商标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记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

商标转让价格差异为什么这么大

有个客户,是长春本地一家比较大的集团公司啦,想要一个商标,于是委托我们长春恒信致远来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商标持有人并不知道是这家集团公司要商标,而我们呢,也没做这个说明,只是说自己相中了这个商标,想要转让过来,通过我们再做了一次中转,价格并不是太高。

事后,这个商标的持有人知道商标转让到了一家集团公司,总觉的要价太低了,这就是商标价格差异有一个具体例子。同一个商标,由代理来办理,可能价格比较符合行业标准,如果是大公司自己出面的话,人家多要一笔是少不了的,想当年ipad一个商标转让要4个亿,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商标收购方是大公司,如果是一家小公司,他也不敢要4个亿。

商标转让的价格差异,不仅与商标本身有关,而且还是转让方,受让方有关。商标在谁的手中,很重要,如果在一个大老板手中,人家也不差钱,朋友中的钱也多,那么转让出去,价格相对可能会高,另外与受让方也有关,如果受让方很有钱,价格相对也会高。当然,商标代理的作用也很重要,现在专业的商标代理人,也是转让的一种简捷方式。

中国商标买卖网的痛点

现在中国的商标买卖是越来越频繁了,与之对应的是中国商标买卖网的增加,但是有不少客户反映,商标转让平台多了,反而把事情搞复杂了,为什么呢,因为不少需要转让商标的客户,需求其实很简单,就象打官司一样,都有非常简要明了的目的,并且也不想成为商标专家,不想成为法律专家,但是很多商标买卖网,把商标法拿出来这样讲,那样讲,这个商标展示一下,那个商标推荐一下,反而搞的客户没主意了。

恒信致远一直以为,在现代分工越来越细化的情况下,还是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比较好,具体到商标转让而言,用户只需要提出要求,更多的就让专业的代理来完成这个结果,这是比较好的。全权委托,有时比事事都自己到商标转让平台上找这个资料,看那个样本更省心,更省时间。

当然,要找全权代理,这个资质就比较重要了,也就是经验,这些一个是可以到网上查看企业信用,还可以到口碑,到阿里信用系统中查询,找到一家可靠的公司,然后就只需要等待结果了,当然,对于时间充裕,想多学点东西的朋友,自己独立完成转让也是可以的。

商标转让平台MIP转换完成

商标转让平台,随时发布商标转让价格,当然,主要还是中国商标网的一个功能,就是代理人家,并且是全权代理负责商标转让业务,但是以前一直没有好的移动页面,这次,借MIP之机,完成了这个改变,也算是件好事。

现在商标转让的站点不少,但是有MIP的页面却不多,而商标转让网算其中一个,这样一来,手机上看商标转让的讯息就方便多了,有商标转让业务的,可以多多关注。

商标转让平台,商标转让价格,中国商标网这三者之间是有种关联的,其中主要的业务都是商标,但是这个价格,在这里就更加有优势,商标转让的价格,与多种因素有关,与转让双方的规模,平台大小,商标本身都是有直接关系的,如果不懂的太多,直接找代理委托人,比自己去找商标要好很多,毕竟术业有专攻。

非诚勿扰的品牌有问题吗

说实在的,这个课题严谨的说,应该是非诚勿扰的商标有没有问题,但是由于商标是品牌的一个必要条件,所以说品牌,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这个商标有问题的话,那么品牌势必大受影响。

其实本人没有看过非诚忽扰,所以在品牌的内容方面,也不敢做出判断,但是由于本人从事商标行业,对这个商标的判断,倒是可以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在中国商标网上,是可以查到非诚勿扰的商标的,注册号为7199523。具体信息还是上个图吧:

fc7199523

这是申请人为金阿欢在2009年申请的,而江苏卫视用的注册号为10319262的商标,信息如下:hy10319262

这是一个41类的商标,申请人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是通过授权的方法使用的。也就是说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属于华谊兄弟公司授权自己使用的第41类的娱乐和节目制作类别的注册商标。

但是现在商标注册号7199523的持有人金阿欢,状告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当然这中间还有很多的环节,三年的案件,中间的曲折是非常多的,现在有一点,就浊这个商标类别的问题,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到底是属于45类,还是属于41类,在商标从业人员中还是有不同意见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作为一家电视台,重视一下自己的商标还是有好处的,不能只知道做节目,却连自己的品牌都不在意,最后惹出一些麻烦来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