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假冒专利产品属于我拿假冒专利行为吗?

现在社会上有各种假的范本,甚至一些专利产品,也被造假分子看中了,进行假冒专利行为,但是不幸的是,如果一个路人甲,并不知道是假冒专利产品,他买来了,这个算不算假冒专利行为呢?其实这个不算假冒专利行为,当然,这个对专利产品是有侵权的,但是购买或使用假冒专利产品真不算假冒专利行为。

但是销售他人制造的假冒专利产品,可是实实在在的假冒专利行为,这个行为是要受到惩罚的,但是如果不知道是假冒专利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的来源合法的话,是可以免除罚款的惩罚的,当然责令销售是必须的。对于假冒专利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是可以免予处罚的。

对于假冒专利行为,专利管理部门是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4倍以下的罚款。但没有查封的权力。对专利驳回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复审,其它各种不服,可以直接上法院。

专利的推广应用与强制许可有什么不同?

有人想了,自己取得专利权后,专利就只能由自己来用了,其实不是这样的,还有专利的强制许可与推广应用。比如一项专利,自己申请了一直不用,那么别人是有可能通过申请强制许可来使用的,还有就是一些国有企业的比较好的发明专利,国务院也可以通过推广应用来让别人使用的,这些都是非自愿的,至于好与坏这里不说,并且目前这样的例子比较少,所以关注的人也不多,但是在一些垄断,一些交叉授权中,这个还是比较常见的。

1、专利的推广是由国务院批准,而强制许可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许可。

2、专利推广的专利,必须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新型与外观不在此列;而专利的强制许可可以是发明,也可以是新型。

一个很常见的情况,就是甲公司有一个新型专利,乙公司在甲公司的新型专利上加以改进,得到了一个发明专利,那么甲,乙公司可以通过交叉授权来互相使用,如果甲不同意,乙公司可以提出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得到强制许可,甲公司并不自动得到强制许可,但也可以通过申请强制许可来实施乙公司的专利。

另外,无论是强制许可,还是推广,都要交纳费用的,这个费用可以双方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可以由专利行政部门来裁决,还不满意,可以到法院上诉。但不能直接上诉。

专利转让,要约可以撤回吗?

专利转让,专利交易其实是很常见的事,但是有时,比如你要一个专利,人家突然不卖了, 这样的怎么办,还有就是专利转让的合同中,有哪些要注意的,这都与合同法有关系,这里以实际的培训题为例,还说明一下专利转让中的合同关系。

A公司欲卖一件专利给B公司,A公司向B公司发出要约后,由于种种原因想撤回要约,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该要约到达B公司,或者与要约一同到达,是可以撤回要约的。

另外如果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泄露合同订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隐瞒与合同订立的重大事项的,这些如果千万了损失,是有赔偿责任的,所以在专利转让方面,这个也要留意下。

有些合同是无效的,主要是损害国家,损失第三人的合同是无效的,在商标专利的转让过程中,拿别人的商标,拿别人的专利来进行转让,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