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这个课题严谨的说,应该是非诚勿扰的商标有没有问题,但是由于商标是品牌的一个必要条件,所以说品牌,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这个商标有问题的话,那么品牌势必大受影响。
其实本人没有看过非诚忽扰,所以在品牌的内容方面,也不敢做出判断,但是由于本人从事商标行业,对这个商标的判断,倒是可以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在中国商标网上,是可以查到非诚勿扰的商标的,注册号为7199523。具体信息还是上个图吧:
这是申请人为金阿欢在2009年申请的,而江苏卫视用的注册号为10319262的商标,信息如下:
这是一个41类的商标,申请人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是通过授权的方法使用的。也就是说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属于华谊兄弟公司授权自己使用的第41类的娱乐和节目制作类别的注册商标。
但是现在商标注册号7199523的持有人金阿欢,状告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当然这中间还有很多的环节,三年的案件,中间的曲折是非常多的,现在有一点,就浊这个商标类别的问题,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到底是属于45类,还是属于41类,在商标从业人员中还是有不同意见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作为一家电视台,重视一下自己的商标还是有好处的,不能只知道做节目,却连自己的品牌都不在意,最后惹出一些麻烦来就不好了。